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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利必妥 氧氟沙星眼膏

浙江医保 无预付折让 追溯码
活动政策:
开始时间:
距离活动结束还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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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编号:
11082459 [查看同品]
上市许可持有人:
Santen Pharmaceutical Co.,Ltd.(日本)
生产厂家:
Santen Pharmaceutical Co., Ltd. Shiga Plant(日本)
规       格:
3.5g:10.5mg
批准文号:
国药准字HJ20160190;国药准字HJ20160191
所属范围: 化学药 OTC / RX: 处方药
浙江医保: 乙类
中 包 装: 1盒 大 包 装: 300盒
供应情况: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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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详细信息

注:说明书仅供参考,所有数据如有出入,以实物说明书为准!

商品说明书

成分:
性状:
本品为淡黄色眼用软膏。
功能主治:
用于治疗眼睑炎、外睑腺炎、泪囊炎、结膜炎、内睑腺炎、角膜炎(含角膜溃疡),以及用于眼科围手术期的无菌化疗法。
用法用量:
局部用药:涂于眼睑内,一日3次,一次适量。或遵医嘱。
不良反应:
在截至批准上市时的调查和上市后使用情况调查的共计2360例中,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14例(0.59%)。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3件(0.13%)、眼睑肿胀3件(0.13%)、眼睑炎2件(0.08%)、结膜充血2件(0.08%)、眼部疼痛2件(0.08%)、眼睑发红2件(0.08%)等(再审查结束时止)...
禁忌:
对氧氟沙星或其它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。
注意事项:
1.本品不宜长期使用。 2.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,应立即停止使用。
药物相互作用: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贮藏:
遮光,密封,1~30℃保存
包装:
铝管,1支/盒。
有效期:
24
执行标准:
JX201500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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