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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百得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

浙江医保 追溯码
活动政策:
开始时间:
距离活动结束还有:
00000000
商品编号:
12044758 [查看同品]
上市许可持有人:
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
生产厂家:
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
规       格:
0.4g*12包
批准文号:
国药准字H20058760
所属范围: 化学药 OTC / RX: OTC甲类
浙江医保: 乙类
中 包 装: 1盒 大 包 装: 150盒
零 售 价:
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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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买数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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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详细信息

注:说明书仅供参考,所有数据如有出入,以实物说明书为准!

商品说明书

成分:
本品每包含精氨酸布洛芬0.4克。辅料为:L-精氨酸、碳酸氢钠、糊精钠、阿司帕坦、杏味香精、蔗糖。
性状:
本品为白色颗粒性粉末;具有特殊的香味
功能主治:
适用于以下症状:牙痛、痛经、因创伤引起的疼痛、关节和韧带痛、背痛、头痛、神经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。
用法用量:
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,通常口服一次剂量:一次1袋,一日2次...
不良反应:
1.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、胃肠道溃疡及出血、转氨酶升高、头痛、头晕、耳鸣、视力模糊、精神紧张、嗜睡、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。2.罕见皮疹、过敏性肾炎、膀胱炎、肾病综合征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、支气管痉挛。
禁忌:
1.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。2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3.胃或十二指肠溃疡、支气管哮喘、肾脏疾病、血液凝固和血细胞生成障碍患者禁用。
注意事项:
1.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,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,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,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,如症状不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2. 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3. 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4.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(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)...
药物相互作用:
1.本品与其他解热、镇痛、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,并可能导致溃疡。 2.本品与肝素、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,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,增加出血倾向。 3.本品与地高辛、甲氨蝶呤、巴氯酚、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,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,不宜同用...
贮藏:
密封,室温(10~30℃)下保存。
包装:
纸铝复合膜包装。12包/盒。
有效期:
24
执行标准:
YBH060320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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