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硝酸咪康唑乳膏
- 商品编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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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0814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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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市许可持有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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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元药业有限公司
- 生产厂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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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元药业有限公司
- 规 格:
- 15g 2%
- 批准文号:
- 国药准字H34022479
- 所属范围:
- 抗生素制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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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医保:
甲类
浙江医保:
甲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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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 包 装:
20盒
大 包 装:
500盒
- 零 售 价:
-
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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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采 购 价:
-
登陆可见
- 购买数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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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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库存数量:
大于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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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说明书仅供参考,所有数据如有出入,以实物说明书为准!
商品说明书
- 成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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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。辅料为:二甲基亚砜,白凡士林,16-18醇,单、双硬脂酸甘油酯、液状石蜡。。。
- 性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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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。
- 功能主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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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由皮真菌、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、指(趾)甲感染,如:体股癣、手足癣、花斑癣、头癣、须癣、甲癣
- 用法用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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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皮肤感染外用,涂搽于洗净的患处,早晚各1次,症状消失后(通常需2~5周)应继续用药10天,以防复发。2.指(趾)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,将本品涂擦于患处,一日1次,患甲松动后(约需2~3周)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。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。
- 不良反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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偶见过敏、水疱、烧灼感、充血、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。非常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、荨麻疹、湿疹、接触性皮炎、红斑、骨盆疼(痉挛)、阴道刺激、阴道分泌物和给药部位不适。
- 禁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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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。
- 注意事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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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(如口、鼻等)。2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3.治疗念珠菌病,需避免密封包扎,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。
- 药物相互作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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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2.已知硝酸咪康唑的全身给药制剂可抑制CYP3A4/2C9.鉴于本品局部给药的全身吸收有限,因此具有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非常罕见。口服抗凝剂(如:华法林)的患者应慎用,并监测抗凝效应。
- 贮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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密封保存
- 包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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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用软膏铝管。
- 有效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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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
- 执行标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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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药典2020年版第一增补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