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贝贝清 布洛芬颗粒

活动政策:
开始时间:
距离活动结束还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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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编号:
12040410 [查看同品]
上市许可持有人:
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生产厂家:
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规       格:
0.2g*9包
批准文号:
国药准字H10970046
所属范围:
化学药制剂
国家医保: 乙类 浙江医保: 乙类
中 包 装: 1盒 大 包 装: 300盒
零 售 价:
--
采 购 价:
购买数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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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详细信息

注:说明书仅供参考,所有数据如有出入,以实物说明书为准!

商品说明书

成分:
本品每包含布洛芬0.2克。辅料为无水碳酸钠、甘露醇、β-环糊精、甜蜜素、香精。
性状:
本品为白色或黄色颗粒,气芳香,味甜
功能主治:
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、关节痛、偏头痛、牙痛、肌肉痛、神经痛、痛经。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。
用法用量:
温开水冲服,1~2岁儿童,一次1/4包;4~8岁儿童,一次0.5包;8岁以上儿童及成人,一次1包,若持续疼痛或发热,可间隔4~6小时重复用药1次,24小时不超过4次。
不良反应:
1.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、胃肠道溃疡及出血、转氨酶升高、头痛、头晕、耳鸣、视力模糊、精神紧张、嗜睡、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。 2.罕见皮疹、过敏性肾炎、膀胱炎、肾病综合征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、支气管痉挛。
禁忌:
1.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。2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 3.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。
注意事项:
1.本品为对症治疗药,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,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,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,如症状不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2.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(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)。3.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。4.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:60岁以上。。。
药物相互作用:
1.本品与其他解热、镇痛、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副作用,并可能导致溃疡。2.本品与肝素、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,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,增加出血倾向。3.本品与地高辛、甲氨蝶呤、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,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,不宜同用。4.本品与呋。。。
贮藏:
密闭,在阴凉干燥处保存(不超过20℃)
包装:
铝箔袋装,每包含布洛芬0.2克,每盒装9包。
有效期:
24
执行标准:
WS1-(X-067)2002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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