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贝贝清 布洛芬颗粒
- 商品编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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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0404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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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市许可持有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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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- 生产厂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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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- 规 格:
- 0.2g*9包
- 批准文号:
- 国药准字H10970046
- 所属范围:
- 化学药制剂
-
国家医保:
乙类
浙江医保:
乙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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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 包 装:
1盒
大 包 装:
300盒
- 零 售 价:
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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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采 购 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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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陆可见
- 购买数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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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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库存数量:
大于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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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说明书
- 成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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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品每包含布洛芬0.2克。辅料为无水碳酸钠、甘露醇、β-环糊精、甜蜜素、香精。
- 性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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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品为白色或黄色颗粒,气芳香,味甜
- 功能主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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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、关节痛、偏头痛、牙痛、肌肉痛、神经痛、痛经。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。
- 用法用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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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开水冲服,1~2岁儿童,一次1/4包;4~8岁儿童,一次0.5包;8岁以上儿童及成人,一次1包,若持续疼痛或发热,可间隔4~6小时重复用药1次,24小时不超过4次。
- 不良反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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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、胃肠道溃疡及出血、转氨酶升高、头痛、头晕、耳鸣、视力模糊、精神紧张、嗜睡、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。 2.罕见皮疹、过敏性肾炎、膀胱炎、肾病综合征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、支气管痉挛。
- 禁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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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。2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 3.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。
- 注意事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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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本品为对症治疗药,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,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,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,如症状不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2.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(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)。3.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。4.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:60岁以上。。。
- 药物相互作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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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本品与其他解热、镇痛、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副作用,并可能导致溃疡。2.本品与肝素、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,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,增加出血倾向。3.本品与地高辛、甲氨蝶呤、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,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,不宜同用。4.本品与呋。。。
- 贮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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密闭,在阴凉干燥处保存(不超过20℃)
- 包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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铝箔袋装,每包含布洛芬0.2克,每盒装9包。
- 有效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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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
- 执行标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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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S1-(X-067)2002Z